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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4-29 00:00   代县人大   (点击: )

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 年度检察工作回顾

2019 年,我院在县委、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稳进、落实、提升”为总基调,坚持职能立检、提升检察监督力,坚持文化育检、提升检察软实力,坚持改革兴检、提升检察公信力,对标一流,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全面充分协调推进“四大检察”,有力服务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主题教育、专题辅导、轮训轮学、精读原文原著、调研谈论等多种形式,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守初心、担使命,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请示报告,坚决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实践之中,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突出关键环节,聚焦问题整改,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限,确保了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集中精力保稳定、促发展。

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涉农领域犯罪,批捕起诉了张某龙、姚某忠、王某龙、张某虎、郭某申等系列破坏农业电力设备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有力保证农村生产、生活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狠抓涉农领域“阳光百姓”工程,公开公示项目 395 个、资金 133,198 万余元。持续履行帮扶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突出“两不愁三保障”核心要求,用足用好党和国家扶贫政策,扎实开展“九项行动”,用心开展“五个一”“三服务”活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工作、政策、责任落实,帮扶村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助力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1 件 1 人;办理损坏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7 件,保护公共利益,有效服务美丽代县建设。

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组织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民企发展;依法批捕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经济秩序案件 6 件 9 人、起诉 9 件 11 人,着力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重点整治脱贫攻坚、民生保障、企业经营等与群众生活生产息息相关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现象,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 7 件 9 人(含河曲纪委移送 1 件 1 人),采取逮捕措施 3 件 4 人,审结提起公诉7 件 9 人,有力打击了职务犯罪,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教育,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均受聘担任了我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宣讲,落实综治职责,受益学生达 2000 余人次,受到学校师生的充分肯定与普遍欢迎。深化“检调对接”,加强检察环节矛盾纠纷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 件,及时为贫困刑事被害人解决生活困难,体现司法情怀。

三、落实司法办案中心位置,着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始终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办案主业,着力于新时代司法执法思想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突出专项活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等检察业务工作落实,努力多办案、办好案,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树立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保障大局、双赢多赢共赢、转隶就是转机、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等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努力多办案、办好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狠抓职业荣誉教育,树立检察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进一步明晰肩负的职责使命,坚定检察自信,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办案目标责任,兑现考核绩效,着力营造司法办案工作比肩发展、竞相争先的良好态势。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119 件 152 人、审查起诉案件 140 件 168 人,批准逮捕 109 件 132 人,提起公诉 136 件 178 人;纠正漏捕 2 人,纠正遗漏起诉罪行 17 人(起)。及时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杰等 7 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涉恶犯罪案,批捕起诉了犯罪嫌疑人李某连、姚某群涉嫌寻衅滋事、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案等一批典型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提高政治站位 ,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发挥检察机关摸排线索精准的专业化优势,狠抓案件批捕、起诉环节涉黑涉恶及背后腐败问题线索排查,依规依法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侦办确立的涉恶犯罪案件线索均为我院移送,取得明显成效。依法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积极引导取证,提升办案时效。审查批捕涉恶案件 2 件 11 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 1 件 4 人,无不捕不诉案件,实现了黑恶积案与问题线索“双清零”。

依法打击毒品犯罪案件。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毒品犯罪案件 35 件 37 人、起诉案件 45 件 50 人,批捕 30 件 32 人,提起公诉 40 件 43 人、移送市检察院 3 件 5 人,有力打击了毒品违法犯罪。

加强刑事活动监督 。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5 件,侦查活动监督纠违 24 件;审判活动监督纠违 1 件,提起刑事抗诉 2 件,提出量刑建议 148 人(采纳 124 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6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监督 32 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树立全面充分平衡发展理念,摒弃重刑轻民思想,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 24 件,提出检察建议 24 件,采纳支持起诉意见 50 件,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权威。

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严格落实“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定位与要求,结合代县历史文物众多、水资源较丰富的特点,着重摸排食药品安全和文物古迹、水源河流保护等方面线索,加强内部配合协同,积极主动发掘案源,针对性开展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 28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8 件,相关行政机关均做出纠正和回复。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 件,实现零的突破,确实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发挥检察文化育人功能,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基础建设。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来抓,狠抓加强学习、维护团结、大局观念、高点定位、以上率下五条措施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支部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科学依规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认真组织党课教育,组织选送参加威廉希尔官网检察机关微党课比赛,取得威廉希尔官网第一名。

持续推进文化育检。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文化体系,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出发更新检察理念、践行职业道德、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将检察文化深深根植于代县深厚的历史底蕴与浓烈的红色文化之中,不断寻找传统文化与检察文化的契合之处,传承历史文化,注重价值引领,切合职业规范,体现地域特色,持续深入践行“雁门忠勇魂、滹沱奉献情”检察文化主题,弘扬“立德、求实、唯廉、精察”院训文化,培育“担当、实干、进取”代县检察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内涵体系,以文化人、潜移默化、久久为功,内化于心、外树于形,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激发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内生动力。


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之际,组织编排大型 MV 《我和我的祖国》,激发广大干警爱国热情,社会反响良好;组织开展第二届“魅力检察?光影记忆”手机摄影比赛和“健康绿色行”徒步登山志愿服务等活动,活跃干警文化生活,展现检察干警良好精神风貌。


突出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高频次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狠抓作风纪律养成,加强监督检查,3 次针对重大会议、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全院发文通报,强化制度约束与检查引导,注重细节养成,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机制的有效形成。

五、坚持改革兴检,着力提高检察工作效益

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核心要求,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办案团队重组、办案权限界定,规范司法程序;严格按照省编办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安排,以“3+2”模式高标准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机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完成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完善薪酬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全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 53 件 58 人,其中 8-12 月份,适用 45件 50 人,适用率达到 63.29%,司法效益进一步提升。成立驻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与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检察机关建立律师值班制度的规定》,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自觉接受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和律师在诉讼中的制约,确保公正司法。

贯彻落实群众诉求 “7 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3 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回复 ” 制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评判为标准,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作用,严格落实群众诉求“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回复”制度,实现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检举和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真正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用心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以先进工作者、未成年在校学生、民营企业家为主要邀请对象,开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与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充分肯定去年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认识检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新时代检察监督理念树立不牢,不利于检察工作更好更高效发展;二是检察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离高标准求极致要求有差距,释法说理不够、司法规范性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办案质效;三是人才流失严重,检察官断档问题已经显现,影响了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和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科学谋划,认真解决改进。


2020 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0 年,检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目标和县委“12339”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坚持“巩固、深化、提升”,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引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为代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不断探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设,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深入推进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二要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理念教育。积极培育广大检察干警用新理念、新思维对待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讲政治顾大局,全力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高标准求极致,注重细节养成,加强释法说理能力,提升法律文书质量,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加强检察职业荣誉教育,增强检察归属感、认同感,强化依法履职责任担当。


三要用心倾心做好新时代为民服务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体现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诉求“7 日内程序性回复,3 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回复”制度落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秉承为民情怀,坚持法与情与理相统一,深入调查研究,设身处地解决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着眼于全县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用好法制副校长平台,落实综治职责,不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四要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始终围绕强化检察监督办案主业,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以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降低“案-件”比以及做好“两项监督”等重点工作为牵引,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挖内部潜力,创新制度建设,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裁判监督力度,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以行政诉讼监督为核心,不断探索建立与行政机关司法衔接机制,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检察,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促进与人大、政协的有效沟通,拓宽案件来源,切实承担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神圣职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同时,加强目标引领、考核导向,建立健全“四大检察”“十项业务”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重大事项和敏感案件的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六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建为统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和使命引领,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警示教育,持续正风肃纪,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检察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按照本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实干、拼搏进取,奋力谱写代县检察事业新篇章!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案-件”比: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的“案”数与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因退查、延期等因素所产生的“件”数之间的比。具体地讲,“案”指的是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件”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除了作为基准“案”的审查起诉本身,目前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捕复议、不诉复核、不服不起诉申诉等 8 项业务活动作为“件”数(仍在不断动态调整完善中)。


3.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项职能,由同一业务机构或同一办案组织行使的检察业务工作机制。


4.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2017 年 6月 27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责和案件的范围,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2018 年 4 月 2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检察机关对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5.“四个铁一般”:2019 年 5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上对“四个铁一般”提出具体要求: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成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南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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