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新任命一名主任和18名局长 |
2019-04-04 00:00 |
3月29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宁康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耀东、王俊奇、史万中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孙晓磊、区法院院院长范越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燕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副区长孙晓磊宣读的《关于落实森林防火、秸秆禁烧责任的量化问责办法》;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议;听取了李文海、白先明、王昆、张炳秀、宗德等19名新任命同志的供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宁康平为新任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现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员辞职等事项。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燕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新任命的人员:一是务必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要自觉把学习当作一项政治责任,一种崇高境界,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努力做到学之求深、信之求诚、用之求效,坚持不懈地充实和提高自己,做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带头人。二是必须把握大局,一心一意谋发展。每一位同志都要增强创新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解难题,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辜负党和人民信任和重托。三是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履职为民、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着力解决民生问题。领导干部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就是为人民服务,做人民公仆,大家一定要强化公仆意识,树立“人民至上”的信念。四是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政府组成人员要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尊重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自觉地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实好人大及其常委的决议、决定,列席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对人大组织的调查、视察、检查活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同时希望各位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敬畏百姓、敬畏人生,不为私心所扰,不为物欲所惑,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阳光用权,廉洁从政,为个人、为家庭、为组织、为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忻府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任命 李文海同志任忻府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白先明同志任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何天宝同志任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局长; 王坤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炳秀同志任忻府区民政局局长; 卢红卫同志任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宗德同志任忻府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建林同志任忻府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常清华同志任忻府区林业局局长; 刘建光同志任忻府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文田同志任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石志勇同志任忻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高泽坚同志任忻府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引平同志任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云同志任忻府区审计局局长; 安全明同志任忻府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史志荣同志任忻府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田悠钲同志任忻府区信访局局长; 丁国仓同志任忻府区能源局局长。 免去 史万中同志忻府区政府秘书处秘书长职务; 王保珠同志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康海燕同志忻府区宗教局局长职务; 杨茂平同志忻府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何天宝同志忻府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卢红卫同志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宗德同志忻府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连虎林同志忻府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徐建文同志忻府区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清华同志忻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建光同志忻府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李文田同志忻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高泽坚同志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芸生同志忻府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安全明同志忻府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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