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心灵之舟”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乐章 |
2022-09-27 00:00 |
近年来,忻州政通人和、百业兴盛,忻州经济社会发展聚力赶超、取得显著成就,实现了腾飞巨变、跨越发展。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忻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做好“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为推动忻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书写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忻州答巻。 广集民意 广聚民智 特色立法更好代表人民意志 突出特色、精准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创制性开展立法工作,用良法保障善治,共制定16部条例,作出5个法规性决定,批准2个法规性规定。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伊始就作出了《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发展的决定》,为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强势起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忻州市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忻州市静乐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蹚出了一条忻州法治建设的新路。 2022年4月25日,五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发展的决定》 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健全民主参与机制,突出开门立法;扩大地方性法规知晓度,及时利用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宣传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确保法规接地气、真管用。《忻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召开立法征求意见会5次,征求相关部门、代表和群众建议意见1057条,确保每一部法规充分反映民意民情,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章立制、培养人才、完善立法制度体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注重立法队伍建设,引进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人才充实立法队伍;选派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人才担任法制委负责人;选派年轻干部到省人大常委会跟班学习;组建立法“智囊团”,选聘12名专家学者成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忻州市有机旱作农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从法规立项起草就依托山西农业大学等立法机构,借助“外脑”推进科学立法;实行双组长负责制,保证立法成效;王珍主任以他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扎实的法学素养,亲自为每一步地方性法规定调把脉;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形成衔接紧密,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上下协同,共同努力的良好立法局面。 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 有效监督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市委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率先审议通过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发展规划纲要》,作出了相应决议,使《规划纲要》上升到法治层面;二是率先作出《支持和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忻州片区)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成为全省第一部由市级人大常委会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 三是率先提出建立太原、忻州两市人大工作协作机制的倡导,并起草了工作协作机制方案,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由府际合作、行政推动向法治引领、区域治理的新阶段迈进,携手太原,在全方位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高质量发展中体现人大特色,展现人大作为,作出人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