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做好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 |
2014-09-05 00:00 |
● 神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贺新平 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地方重大事项,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经历上一届常委会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围绕全县大局,充分履行职责,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中心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总是根据县委重大工作部署,努力寻找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机关效能建设、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职责、执法执纪部门的执法执纪活动,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履职能力,能够及时为县委决策和人大决定提供依据,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通过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形式,及时作出决议和提出审议意见,督促“一府两院”把县委的决策和人大的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围绕党委中心,依法履行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本届以来,我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的工作主题和“畜牧兴县、养羊富民”的发展战略目标,坚持以《监督法》为法律依据,深入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紧扣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项目落地年、大干城建年、走出去年,人大有作为”主题活动,切实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保障民生持续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神池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确定工作思路,抓住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依法作出了贯彻落实县委提出的打造特色农业强县、实现富民强县战略的《决议》,把《决议》的贯彻落实作为全县工作的一条主线,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措施。为了促进县委、县政府粮食改制工作的顺利展开,及时作出批准《神池县2010——2020年县城总体规则》局部修改调整方案的决定,推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为更好地落实县委跨越发展目标,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松动。一是强化审议监督。2012年,常委会在充分审议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县上下要强化大发展、快发展意识,把项目建设作为神池突破发展的重头戏,以大招商、大引资推动全县大突破、大飞跃的建议。二是强化跟踪监督。几年来,我们每季度都召开一次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每次人代会前都组织全体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加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推进清洁能源示范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现代物流枢纽基地、生态旅游服务基地四大基地的建设,以胡麻、燕麦等特殊种植为支撑,着力打造特色农业强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着力打造“三晋羔羊”第一县;以风电光电为主体,着力打造新型能源工业体系,全县共规划风电项目30期,总投资150亿元,总规模150万千瓦。目前4期20万千瓦风场项目建成投产,以神朔、朔黄、宁岢三条铁路为依托,着力打造煤炭集散基地。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生态文明建设日显重要,今年四月份召开人代例会上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到很重要的位置,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环城山绿化工程,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县城内石料厂及县城风电项目对植被的毁坏行为,采取措施及时整顿县城周边的生态环境,前段时间召开主任会议,定方案、定人员准备用两个月的时间对石料厂和风电毁坏植被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下一步要出整顿石料厂和恢复植被的《决定》,来进一步增强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前段时间结合市人大环境执法检查以及忻州市“绿色环保行”活动,对我县的污水处理场、垃圾填埋场、煤台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调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其尽快整改。常委会坚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关注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是为“美丽神池”创建工作保驾护航;三是强化参与推动。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及组成人员充分发挥联系代表的优势,动员人大代表挖掘自身潜能和人脉关系,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通过连续不断地监督推动,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强大合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办事,必须强化监督职能作用 通过上一届的工作实践,我认为,人大常委会要想更好地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必须切实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监督职能。 一是要突出监督重点。人大监督工作涉及行政和司法、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贪大求全、事无巨细,就会导致重点不突出、顾此失彼、实效不强。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和目标任务,在监督工作上善于抓重点、抓关键,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 二是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常委会要理直气壮地实施监督,不畏首畏尾,不回避问题,因为我们的工作也要接受县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的监督,如果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敢触碰实质性问题,不督促解决一些影响大的重点问题,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期望,就是失职,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就要提我们的意见,就会不信任我们。同时,还要善于处理好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威信、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做到善于监督。 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及人大常委会实行行政和司法问责暂行办法、监督司法工作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避免随意监督,影响人大监督的严肃性。敢于纠正“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去年对林业工作的监督中发现的绿化工程没有精品,没有亮点,今年着重督促其在环城山绿化工程上要打造精品、打造亮点。要促进“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解决监督工作中“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等问题,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对行政、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于过错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按程序作出处理或追究责任,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牢记宗旨、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最重要的是要做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各项工作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真实体察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高度重视民生。督促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加强”:一是要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常委会要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积极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开展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使人大代表进一步了解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掌握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为代表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全力抓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依法处理妨碍代表执行职务、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事件。同时,“一府两院”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物质保障和司法保障。二是要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是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稳定社会大局的重要保证。人大常委会要通过信访渠道,了解民情、成人员的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凡事都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带头想大事、谋大事、议大事,更好地发挥地方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第三、要增强履职意识。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一个集体行权的地方,每一个组成人员都肩负着审议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决定重要人事任免的职责。地方组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审议发言也不能信口开河、发牢骚或泄一己之愤,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具体、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使“一府两院”通过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主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了解相关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前作好发言准备。 第四、要增强廉洁意识。“己身不正,何以正人”,自己不廉洁,如何监督“一府两院”服务大局。因此,人大工作者更要讲廉洁,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放松思想防线,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个人利益,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注意防微杜渐,时刻检点自己,决不能使用权力,谋取个人私利,自觉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形象。 第五、要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是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要正确处理依法办事和开拓创新的关系。我们强调依法办事,并不是说人大工作只能“墨守成规”,我们讲的开拓创新,就是在严格遵循和坚持法律、法规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增强操作性,以便更好地依法办事。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完善人大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进一步探索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等方面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大的各项法定职权进一步落实到位。 总之,县级人大常委会只要能够做到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人大的根本原则,自觉接受县委的领导,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就能够做到以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重,讲党性,守纪律,做到与县委、政府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更好地理顺人大与县委,人大与“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在作风建设上,常委会领导能够经常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入包抓乡镇和项目现场,研究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也能够自觉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开展工作,立足本职,争先创优,做到思想上和谐,行动上活泼,工作上有活力,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能,使人大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成为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领,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地方权力机关。这样,人大常委会就能够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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