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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助力“三零”单位创建:4天化解44年“恩怨”
2020-06-17 00:00   忻州人大网   (点击: )



本网讯 6月10日,定襄县晋昌镇城内村的71岁王某某,手捧锦旗,激动万分地来到定襄县晋昌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特意来感谢定襄县人大代表、常务副县长卢维忠。她动情地说:“拖了44年的问题,终于有了个结果,我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太感谢了。”“用二十二分诚意  解四十四载难题”,锦旗上的每一个字都醒目而厚重。


王某某1976年在城内村买下一处老房,本想拆建住新房,但与邻居牛某发生了纠纷,且对方在自己未作四邻签字的情况下,就上报定襄县自然资源局领了宅基地使用证。王某某在多次申诉无果的情况下,于1977年将定襄县自然资源局起诉到法院,四次诉讼,四次胜诉。定襄县法院撤销了原宅基地使用证,要求县自然资源局重新确权。本以为赢了官司,自己就可以顺利拿到宅基地使用证,实现住新房的梦想。但因为和牛某的矛盾,无法得到签字,所以一直拿不到宅基地使用证。因时间跨度较长,邻里之间互不相让,致使该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而成为了一件积案。


“三零”单位的创建,为各级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出了新要求。忻州市人大紧紧围绕党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主动当好宣传员、调解员和监督员。




“这个矛盾拖了44年时间,我们花了很多精力。”作为处理这个信访案件的见证者,卢维忠颇有感慨。


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遗留问题,卢维忠和晋昌镇党委书记高哲多次到王某某家中进行思想疏导,讲政策解疑惑,希望她能拿出高姿态,主动与牛某和好。同时他们又多次和牛某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特别是牛某因与王某某的矛盾,自己也拿不到宅基地使用证,在这次纠纷中,牛某既是侵权者,也是受害者。“赌气不养家”,“冤家宜解不宜结”,卢维忠苦口婆心的劝说,牛某终于答应两家和好,双方都愉快地签了字,了结了多少年的恩怨。


在做通当事人工作后,卢维忠立即召集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晋昌镇、城内村,召开协调会,采取县委政府、县直部门、晋昌镇和城内村四级联动的办法予以协调解决:县法院根据王某某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受理和申批节奏,并由局长亲自到省厅领取相关表格,帮助当事人填写,申报;晋昌镇村两级由高哲书记牵头,亲自入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从5月24日至27日,这起长达44年的信访积案,在王某某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的那一刻终于圆满化解。


像卢维忠代表这样倾听群众心声,想群众所想,积极化解基层矛盾,助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只是忻州市各级人大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该市五级人大代表先后走进代表联络站,通过收集、梳理、转办,累计共化解上百起信访案件,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垫定了一个良好的开局。


  (郑娜 贾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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