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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4)
2016-10-18 00:00   忻州人大网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4号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7日选举周东曙为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16年10月17日



周东曙同志简历


周东曙,男,汉族,1964年8月生,河南省确山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

参加工作后为省人民检察院干部;1986年10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科员级书记员;1992年3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1995年5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科员、助理检察员;1996年5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督查科科长、助理检察员;1999年11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处级检察员;2000年12月任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副处级检察员;2001年9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检察员(其间: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省委党校研究生班法律专业学习);2006年3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检察员,同年7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检察员(其间:2008年11月至2010年6月挂职任洪洞县委副书记);2014年3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副厅长级),同年9月任省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局长(副厅长级)、检委会委员;2016年8月任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2016年10月当选为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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