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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建江辞去忻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12月24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5-12-25 10:25   忻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建江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忻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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