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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4-01 15:26   忻州日报   (点击: )

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3月29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珍所作的《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2024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忻州篇章提供法治保障、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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