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5日忻州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 |
2021-02-26 00:00 (点击: ) |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珍所作的《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忻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落实市委四届十次全会部署,聚焦推进“336”战略布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事要事,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高质量高速度赶超型跨越式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宜创宜游的创新型田园城市而努力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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