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公告 |
2020-08-27 00:00 (点击: ) |
(一) 2020年8月25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杨彦清为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书恩的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陈爱萍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杜国年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樊永生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俊秀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郝剑峰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聂海军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高锋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赵飞为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免去: 陈爱萍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的职务; 杜国年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的职务; 樊永生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的职务; 郭俊秀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 郝剑峰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的职务; 吕建文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的职务; 聂海军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的职务; 王雁玲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职务; 张高锋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的职务; 赵飞的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 2020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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