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5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志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经会议审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审查报告及建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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