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四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的决定
(2019年2月26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忻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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