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志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1-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本级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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