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
2016-11-16 00: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可以针对威廉希尔官网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围绕本市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实际,关注民生,突出特色,符合地方立法权限,有明确的项目名称,阐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依据、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参见附件),有条件的可提交法规草案文本。 三、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 四、立法建议项目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提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孙树明; 联系方式:0350—3902689;传真:0350—3902689 电子邮箱:ssm681015@163.com;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11月16日 附表:忻州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表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