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23-02-16 00:00 (点击: ) |
(2023年2月15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栗向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忻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1353”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锻造过硬法院队伍,着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动忻州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忻州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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