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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晓东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请求的决定
2021-12-24 00:00   忻州人大网   (点击: )

(2021年12月24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晓东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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