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人事任免>>正文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朱晓东代理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20-03-30 00:00   忻州人大网   (点击: )

(2020年3月30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朱晓东代理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关闭窗口

主办:忻州市人大常委会

晋ICP备 15000128号

晋公网安备 威廉希尔官网

版权所有:忻州市人大常委会